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大多是侃爷。因为工作的关系,常常在午夜打车回家,夜深人静,昏昏欲睡中常常能听到侃爷们白话。常侃的话题,就是马路杀手。侃爷们天天扫马路,其他的司机自然没有一个能入得了他们的法眼。在他们眼里,其他司机都是些二把刀的驾校出来的二把刀手艺。登高放眼一看,路上都是些马路杀手!最可怕者,就是“女魔头”(女性、磨合、头一次上路),那可真是“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”,堪称“杀手中的杀手”……
作为一个中文系毕业的人,我喜欢联想。这不,从马路杀手联想到了文字杀手。马路杀手很多,文字杀手也不少。
何谓文字杀手?概而言之,就是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,将文字的本来面目遮住乃至篡改者。
文字杀手的罪过还真不小。
先说点玄的——从理论上来看,文字的出现,有利于生产经验和社会知识的继承、积累和传播,为科学文化的发展准备了必要的条件。因此,文字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。这么一来,文字杀手其实是在“文明”的头上拉屎。佛头着粪,文明是要生气的,后果嘛,你自己想。
再来点更玄的——中国古书《淮南子》里面有句话:“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,鬼夜哭”。这话太有名了,也玄得很——有了文字,为什么就“天雨粟,鬼夜哭”?有个叫张彦远的给作了解释——“造化不能藏其密,故天雨粟;灵怪不能遁其形,故鬼夜哭”(《历代名画记》)。这么一来,文字杀手其实在是在破坏仓颉老先生的学术成果,小心半夜仓老先生叫门!
最后说点儿正经的。文字的功能可以写出汗牛充栋的著作,但它最常见的用处,是记载和交流思想工具。工具出了问题,飞机会从天上掉下来,军舰会永沉海底;文字出了问题,思想和交流会一团乱麻,就只能鸡同鸭讲,对牛谈琴,也许最后只能以拳头表达思想和零距离交流了。
文字杀手有多种,今天且说第一种。这种文字杀手,属于出了错误却死不认错的类型。
这种杀手的典型代表,非阿扁莫属。
阿扁,陈水扁,或者叫“台湾地区前领导人”,律师出身,以雄辩著称。且说这一天——2006年5月20日,陈水扁到海滩捡垃圾,一幅亲民作秀的样子。自然,媒体会跟拍。捡了垃圾后,“总统”自然要发表“重要讲话”——“有很多我们的志工团体,不管是政府代表或者是民间企业帮忙等等,这些都是罄竹难书,非常感人的成功故事。”在“深受鼓舞”之时,细心的人们发现了一个问题,“总统” 似乎把“罄竹难书”这个成语用错了。有刻薄的媒体称,太阳太大了,陈水扁被晒昏了吧。
照理,事情到此就结束了:谁能保证自己不用错成语?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就行了。其实,查查词典,这个词原本是很明确的。“罄竹难书”的意思是: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,比喻罪恶很多,难以说完。语出《旧唐书》卷五十三《李密传》:“罄南山之竹,书罪未穷;决东海之波,流恶难尽。”后世于是就用“罄竹难书”比喻罪状之多,难以写尽。
偏偏有那傻不棱登的人,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。5月22日,台湾的“教育部长”杜正胜在“立法院”接受质询时,居然对这个成语有“新解”。杜正胜说:“罄是用尽,竹就是竹片,是在纸张发明前的书写工具,难是难以,书就是书写,翻成今天现在的话,就是用尽所有的纸也写不完,也就是要做的事实在太多。”
对此,国民党籍“立委”李庆安质问:“所以你觉得这个形容没有错?”杜正胜说:“单单就这四个字,没有错。”李庆安嘲讽说,不要因为陈水扁说错了你就硬拗。你对教育的贡献真是“罄竹难书”!一句话让杜正胜哑口无言。
可笑的是,这事居然还没有完。有那喜欢抬扛的人,搬出某些例句,来说明“罄竹难书”这个词语的解释确如杜正胜所言。如邹韬奋先生《抗战以来》:“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日战争中所表现的奇迹,真是所谓罄竹难书。”邹韬奋先生早已逝者,不能让他来证实一下是否误用了。退一万步说,即使邹韬奋先生认为自己用的词是对的,也不能作为可采信的证据。
事实上,后来者使用前人使用的文字,理应遵重前人本来的意思。这倒不是说不能“发挥”,而是说,“发挥”在合情合理,最重要的是,要得到广泛的认同。不然,就成了自己生造词意了。而且,以中国文明史之长,以中国文字之复杂,以中国的码字师傅之庞杂,要从故纸堆里找出几个“另外的用法”来证明自己的用法的正确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
中国的通例是,官大了,学问也跟着见长,从而成了无所不能的百科全书式人才,就能到处“指示”,随口就是“重要讲话”。高官的文字水准就一定高?至少就陈水扁这个例子而言,答案情是否定的:非也!知错不改,甚至胡乱解释以为辩护,以为大家都是白痴,自取其辱就活该了。
当然,认错是人类最不喜欢的行为之一,对中国人来说,可能更是如此。正因为此,“打死也不认错”,时常可以在中国见到。而在文字上死不认错的结果之一,就是成语和词语误用的情形越来越多。时间久了,有的还得到了权威辞书的认可,如“式微”一词。当然,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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